2007年2月8日

[老頭胡言亂語] 你不會羨慕的福利 -- 樂生療養院


上個週末一些朋友聚餐,我因為臨時有點狀況,所以很罕見的遲到了。

我還沒有到的時候,一個跟我一起去過樂生療養院的朋友在席間跟其他人談起他在樂生的見聞與衝擊,希望有更多的人也來關心這個事件,然後一個朋友說了一句話。

大意是「我才不要幫忙咧,政府已經養了那些人那麼久了,他們現在還要死賴著,我才不想理他們。」

隔了一天,我從別人口中聽到這段對話。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雖然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的思考,不過這個世界如果根據這種邏輯運作,那還真是完美到一個不行。

這些平均年齡已經七十四歲的痲瘋病患者,住在樂生療養院幾十年,那是他們願意的嗎?是他們自己要求的嗎?當年是他們自己去領表填寫申請書排隊進入這個准進不準出、政府會養你養到老死或政府倒閉為止的「福利單位」嗎?

你很羨慕那種生活嗎?

你要不要去住住看?

你要不要試試看被十幾個警察、衛生局人員、里長戴上手銬強制帶走?你走過的地方,馬上有穿著白衣帶著口罩的衛生局人員沿路噴灑消毒水、走到哪裡都被人指指點點、每個人見到你都退避三舍,被關到樂生院後不僅是周圍有著鐵絲網層層包圍、被政府永久隔離,就算想要跟院民結婚還會被國家力量強制結紮... 有人會認為這是福利嗎?這叫做「國家養了他們幾十年」嗎?

我所看到的,不是政府養了他們幾十年,而是兩個政府以錯誤的觀念與漠不關心的態度,聯手虛擲了他們幾十年的光陰。那叫做監禁、叫做冤獄,不叫做福利。前一個政府一心想要成為世界眼中的已開發文明大國,把痲瘋病視為是落後破敗的不文明象徵,統統必須要關起來掩埋掉,後一個政府只想著要反攻大陸,對於這些疾病既不了解也不想關心,直接繼承前面的種族隔離政策。

然後,幾十年後,突然有人跑出來說我們的政府養了他們幾十年?

我們的世界如果是依照這種以開銷、成本作為一切依歸的論點運作,那真的是太完美了。

我們還要監獄作啥?你知不知道這些作奸犯科的傢伙一年吃掉多少納稅人的血汗錢?

一顆子彈多少錢?20塊新台幣要不要?結夥搶劫?拖出去斃了。飛車搶劫?拖出去斃了。重大經濟犯?拖出去斃了。偷了路人的錢包?拖出去斃了。偷了兩條麵包?拖出去斃了。

你看,多麼簡單,從此世界一片光明美好。

政府給了他們一個地方住了幾十年?現在有了新的方案,他們就不應該「死賴著不走」嗎?

那麼,當市政府強制徵收你家土地的時候,又不是沒有給你賠償金,你最好馬上叩謝皇恩浩蕩立刻捲鋪蓋走路,叫都不要叫、吭都不要吭,不是嗎?我比較好奇的是,會抱持這種心態的,到底是怎麼看待樂生療養院裡面的這些人?你認為他們是犯人嗎?所以政府一紙公文來,下令某某犯人移監至哪裡哪裡他們就應該要馬上執行嗎?

今天青年樂生聯盟與其他文史工作者、藝文界人士所推動的所有訴求、活動、請願、抗議,重點都在於文史價值的保存,而非「黑官漂白」或者「違建合法」這種問題。

以建築的角度來看,請容我引用一段捷運局官方刊物《捷運報導》 202期的文字「樂生療養院成立於民國十九年,為國內甚具規模之痲瘋病治療及收容場所,院區內部分建物是哥德式建築,在臺灣痲瘋病治療史及建築特色上,具有其特殊之歷史價值。」

這是台北市捷運局自己白紙黑字承認的,不是這些老人家自己硬凹的。

另一方面,樂生療養院的成立與存在,它的來龍去脈、歷史淵源與背景,無疑地是台灣醫療史上一個值得研究的主題。不僅在於這是一個錯誤觀念下的衛生政策、也在於這裡凝聚了許多的史料,對許多人的人生而言,樂生院都是個悲劇,然而對後代的我們來說,我們最重要的工作是正視悲劇,並且努力的避免它的再次發生,而非轉過頭去假裝它並不存在。

我相信,這位說這句話的朋友對於樂生的前因後果並不了解,對於樂生的將來,也不關心。

但是我希望,在發表議論之前,可以試著張開耳朵去聽聽、睜開眼睛去看看、放開心胸去想想,要不然我們若不是淪於漠不關心、就是被原本應該是社會公器,現在卻只是廣告載具的新聞媒體所利用。

我不認為這些老人家是賴著不走。這樣說,未免過於沈重。

我認為,那是政府欠他們一個公道。





以下為《遺忘的國度-- 樂生療養院紀錄片》的預告帶,雖然 Vlog 蓋台廣告做的非常的沒品,不過內容的確是貨真價實的紀錄片預告。如果只想要娛樂一下的,看到王小姐的臉出現,已經很歡樂了,可以就此停住。如果想要深入了解的,請按下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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